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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区片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最终敲定,房源户型、选房程序均有调整
新增西山颐苑等两处安置房源
  • 2011年08月0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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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号楼七到二十二层平面图。

    本报记者 苗华茂 通讯员 张景雪

    经过一个多月的公开征求意见,胜利区片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最终敲定。2日,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正式公布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记者发现,与之前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最终敲定的方案里根据被征收人所提意见,对房源户型、选房程序、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等均作出了调整。并第一次公布了西山颐苑小区、玻璃厂区片两处新增安置房的房源情况。

    货币补偿均价维持9122元/平方米不变

    货币补偿均价作为被征收者热议的话题,从发布征求意见稿之初就倍受关注。记者在此次公布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里看到,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可选择就地房屋调换或易地房屋调换。胜利区片住宅房屋主体货币补偿价格是由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评估确定均价为9122元/平方米。

    新增西山颐苑小区等两处安置房源

    安置房房源过于单一,可选性不强的问题,在此次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里也作出了调整。胜利区片此次提供了就地产权调还和易地产权调还两种形式,其中就地产权调还中,新建住宅为高层住宅(期房),其中1-6号楼地上一层至三层为非住宅,四层至三十三层为住宅;7-10号楼地上一层至二层为非住宅,三层至三十三层为住宅。胜利区片住宅房屋的设计标准层建筑层高为2.85米。 

    而在易地产权调换中,征收人在玻璃厂区片、西山颐苑小区(原二化工)提供了易地安置房(毛坯房)。被征收人可根据评估机构对原房地产房屋评估的货币补偿额选择调换,并按核定的安置房价格购买。征收人给予安置房单层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室内配套款,由被征收人自行配套。

    增6种新户型,最大调为160平方米

    在安置房房源方面,就地安置房源仍为胜利小区1-10号楼。但最大户型由之前征求意见稿里的约140平方米,提高到了160平方米。记者看到,胜利区片就地安置房户型单层建筑面积约为:65平方米、75平方米、85平方米、95平方米、115平方米、125平方米、135平方米、160平方米,被征收人可根据应调换面积选择。  

    在易地安置房源方面,此次新增两个小区,六种户型。其中,玻璃厂区片1号楼,七层至三十层全部户型,标准层建筑层高为2.8米。户型建筑面积约为:95平方米、100平方米、115平方米。西山颐苑小区3号楼104-704户型,503-1103户型、4号楼1单元201-1101户型、202-1102户型、203-1103户型、204-1104户型、6号楼1单元、2单元全部户型、8号楼1单元、2单元全部户型,标准层建筑层高为2.8米。户型建筑面积约为:70平方米、85平方米、90平方米。

    就地调换改“交房”排号为“验房”排号 

    在征求意见过程当中,有不少住户就提出,选择就地住宅房屋产权调换,起选房顺序是按照交房的套数排出顺序好,这样以来就显得很不合理。

    此次征收决定公告中对此作出了修改。新办法中将选择就地住宅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根据“每天交房”的套数,改为了“每天验收旧房”的套数。根据每天验收旧房的套数制作相应套数的顺序号(即:验收旧房套数100套,就制作顺序号1-100号,依次类推),在征收指挥部院内排队抓取调换房选房顺序号,根据抓取的顺序号依次选房,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或病残人出具授权委托证明,由被委托人排队抓取选房顺序号。两套房屋以上的被征收人,每一个房屋所有权证抓取一个选房顺序号(即两个房产证抓取两个选房顺序号),现场由公证部门公证。

    临时安置补助费改为第一年每月20元/平方米

    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就地产权调还临时安置补助费的问题是这样规定的,自搬家交房之日起,发至回迁安置通知之日起后延四个月止。在搬家交房时暂付一年,剩余部分按年度支付,回迁安置时结算付清。发放标准为: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20元/平方米计发,超出规定躲迁期限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月40元/平方米计发。 

    而在最终公布的征收决定公告中,临时安置补助费则改为:选择就地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躲迁期限为三十六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自搬家交房之日起,发至回迁安置通知之日起后延四个月止。在搬家交房时暂付一年,剩余部分按年度支付,回迁安置时结算付清。发放标准为:第一年按被征收房屋房证建筑面积每月20元/平方米计发,第二年、第三年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签约期限为2011年8月12日至2011年10月10日

    据介绍,此次征收程序为,由被征收人选定的烟台市诚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征收房屋主体、装修、附属设施逐户进行勘查评估。芝罘区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区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按户发放《房屋征收通知》和《房地产评估报告书》,逐户进行征收动员工作,办理征收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的相关手续。 

    2011年8月12日至2011年10月10日为签约期限,在此期间被征收人可到征收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被征收人办理征收手续时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公管房、代管房、自管房、托管房附加租赁合同)、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产权人或承租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本方案由胜利区片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负责向被征收人解释。征收现场办公地址:芝罘区胜利路61号(原胜利路小学)。办公电话:6612560、661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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