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日讯(通讯员 刘峰 见习记者 闫西龙) 2日,记者从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东营市2010年度城镇居民大额医药费补偿资金开始发放,共发放补偿资金199.8万元,救助87人。
2010年度东营市享受大额补偿的总人数为87人,比2009年增长45人,审核总费用为199.8万元,比2009年增长112万元。其中,有4人达到了201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每人可享受最高15万元的大额医药费补偿金。
东营市自2009年起,在全市建立了大额医药费补偿制度,出台了《东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额医药费补偿办法》,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大额补偿专项资金,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用于对参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所对应医药费以上部分进行补偿,有效缓解城镇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据介绍,东营市市直参保人员可以凭借相关证件到市人社局医疗保险事业处领取,县区参保人员到县区医保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