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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10种违法道路运输行为
专项行动从8月1日开始持续至10月31日
  • 2011年08月0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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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日讯(通讯员 王杰 崔宁 记者 吕增霞) 记者从东营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交通局决定开展全市道路运输“打黑治超保平安”专项行动。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将集中执法力量重点查处十种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运输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畅通,促进和保持运输行业安全稳定,东营市交通运输局决定于2011年8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在城区重点区域、城乡客运线路、国省道和重点县乡道路、与桥梁连接道路、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等重要交通节点,集中执法力量重点查处以下十种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

    1.“黑出租”、“黑摩的”、“黑班”、“黑站”等“五黑”非法营运;

    2.客运车辆超载、站外上客、不按规定线路及班次行驶、不配备双班驾驶员、不按规定停车休息;在班车禁止始发时间内从站内载客始发上路行驶;

    3.客运车辆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终端及运行途中关停卫星设备终端;

    4.省内营运卧铺客车在停运整顿期间上路参与营运活动;其他卧铺客车以各种形式站外上客配客;卧铺客车夜间2:00至5:00期间仍在道路上行驶;

    5.超限、超载等违法违章道路运输行为,特别要重点查处通往大桥、特大桥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

    6.无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运营许可证和从业资格证擅自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

    7.使用伪造、涂改、转让、倒卖、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

    8.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未按规定配备安全运输标志、设备的,驾驶、押运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件;

    9.超范围、超类别经营运输;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车辆;货运车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10.严查、制止和劝阻农用车辆载客和无合法手续定时定点接送学生的营运性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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