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8月2日讯(记者 刘云菲 实习生 刘亚文)本季度慢性病医药费能报销了。记者2日从市人社局获悉,用药范围核定、检查项目审批每周二、四上午在人社局三楼大厅18号窗口办理。
市人社局特殊医疗管理科工作人员说,对专家组认定病种门诊治疗医药费可报销。申报后审批前的药费只报销市人民医院二分院的单据(报销时附处方);审批后,自申报之日起享受免收住院起付标准待遇,申报后、审批前住院的可凭医保出院结算单据报销。
病情需要进一步检查、诊疗的,所有项目均要到医保处审批,经批准后一个年度内固定在一家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治疗,多家医院单据不予报销。尿毒症透析和恶性肿瘤放、化疗治疗患者,可凭《慢性病门诊医疗证》和门诊病历到医保处审批,经批准后到定点医院治疗。住院期间门诊购药、检查费用不在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