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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被偷,物业担不担责
律师表示,这要看业主和物业的约定
  • 2011年08月0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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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7日讯(记者 陈伟) 省城一居民的电动车在小区里被盗,该居民向物业讨要说法,然而物业却表示对车辆被盗不应该承担责任。法律人士对此表示,如果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包含了物业需要保护业主车辆的条款,或者业主向物业交纳了看车费,那么物业就负有一定的责任。

    王先生家住天桥区汇源华庭小区,他的电动车一直停放在小区里,然而前几天他出门时却发现,放在小区里的电动车不见了,这让他非常郁闷。

    王先生说,电动车平时一直放在自家楼下,偶尔也放在楼道里。几天前,他准备骑车去上班,却发现自家的电动车不见了。“我平时也没有得罪过谁,和邻居们相处得也一直很融洽,到底是谁干的缺德事呢?”后来,王先生找到小区物业,希望物业能给个说法。“然而物业却说这不是他们的过错,因此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

    对于物业的说法,王先生却并不认同。他认为,电动车在小区里丢失,说明物业保安根本就没有尽到职责。“我们花了这么多钱,买了套房子,结果连最基本的安全都享受不到,我不能接受。”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小区物业。一工作人员说,对于业主丢失电动车,他们非常遗憾,但是他们并没有赔偿业主损失的责任。“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下一步加大巡逻力度,尽力保证业主的财产安全。一旦出现问题,我们也会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尽力挽回业主损失。”

    小区业主的电动车被盗,物业到底应不应该负责?齐鲁律师事务所杨兰臣律师表示,这要取决于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约定。如果小区业主和物业签订的合同中,包含了物业需要保护业主车辆的条款,那么物业应该承担相应责任。而如果业主向物业交纳了看车费,物业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如果业主和物业没有约定,而且业主也并未交纳看车费,那么物业就不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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