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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灾害应急预案昨天启动
要求海上作业人员全部转移,船只进港避风,关闭海水浴场等
  • 2011年08月0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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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7日讯(见习记者 于荣花) 为应对今年9号强台风“梅花”来袭,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于7日上午9点30分启动《滨州市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

    根据山东省海洋预报台8月7日8时发布的海浪Ⅱ级警报(橙色),受今年第9号强台风“梅花”的影响,预计7日白天至8日白天黄海自南向北将先后出现7.0~9.0米的狂浪到狂涛,渤海将出现4.0~7.0米的巨浪到狂浪。山东南部沿海将出现4.0~5.0米的巨浪,山东东部和北部沿海将出现4.0~5.5米的巨浪。

    预案要求沿海各县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搞好防范,督促以上受影响海域内的过往船舶和渔船及时回港避风;海上作业人员及时转移避险;及时加固水产养殖设施;港口、大桥、石油平台、海堤等海上及沿海构筑物做好维护和检修工作;海水浴场等沿海旅游度假场及时关闭并禁止游人到海边观浪,最大限度减少海浪造成的损失。遇到紧急情况要迅速向市局海洋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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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港避风
台风结束前,施工工地停工
港口全部停止作业
所有官兵停止休假
630艘海洋捕捞船全部停港避风
海洋灾害应急预案昨天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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