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330000热线消息(记者 崔如坤) 6日,牡丹区双河路一小伙随意倾倒垃圾被制止后怀恨在心,便于7日凌晨操起菜刀砍了对方的棉花等作物,以发泄心中的怨气,没曾想到当天便被民警抓获。
7日5时许,环卫工人邓女士到双河派出所报案称,其在双河路与黄河路附近的一片荒地上种植了一些农作物,一夜之间被人为砍断不少。
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勘查,在庄稼地里发现多枚嫌疑人留下的脚印,民警拍照取证了两枚较清晰的脚印,后经分析系一人作案。同时,民警从农作物的损坏情形判断,农作物是被利器削砍而致。
民警询问邓女士得知,其在6日晚因双河路一包子店乱倒垃圾与服务员发生了口角。她怀疑是该包子店的服务员为报复她而损坏了庄稼及蔬菜。
随后,办案民警调查询问双河路该包子店的服务员,发现服务员袁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发现,袁某的两条裤腿潮湿并有泥污,并在嫌疑人袁某的裤腿上发现了极微小的绿色植物汁液斑痕,民警遂提取了该包子店的两把菜刀,后又找出嫌疑人的鞋子与现场的脚印进行比对,成功确认袁某的作案事实。
据双河派出所副所长王文胜介绍,袁某是牡丹区小留镇人,在双河路一包子店做服务员。6日傍晚,因其随便倾倒垃圾被负责附近卫生的环卫工人邓女士制止,袁某对此怀恨在心。怒气难消的他便于7日凌晨1点半,拿一把菜刀砍了邓女士在附近一片荒地上种植的棉花和茄子。
经网上查询,袁某年仅15周岁,父母离异。由于邓女士被损的农作物价值并不大,办案民警遂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袁某向邓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纠纷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