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消防法》都有明确的规定。”济南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的王处长介绍,加气加油站、一些大型的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厂房仓库等一些场所,都属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加气站、加油站不用说,像家具厂、油漆厂等,无论产品生产车间,还是库存仓库都属于这类场所,“而像一些大型的建材市场,因存放有大量的木质板材以及易燃漆料等,也是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
在这些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违反安全规定吸烟的,警方及公安消防部门可对违法人员处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如果市民实在分不清楚,有个很简单的办法:只需要记住不要在悬挂有禁烟标志的场所吸烟即可。”王处长说。
本报记者 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