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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团旅游 老少游客“被加价”
枣庄旅游局:可拨打3350123投拆
  • 2011年08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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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8月8日讯 (记者 李婷婷)7日,一位姓程的学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她本想趁着暑假去西藏游玩,可旅行社却因年龄小,消费能力较弱为由,向程学生额外加收100元,旅行社的这种做法让程学生很不理解,难道旅游消费还有年龄限制?

    8日上午,记者以游客的身份进入了位于光明路的一家旅行社,当记者询问一个人参加“成都、九寨、黄龙双飞六日游”需要多少钱时,该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却询问起记者的年龄。 

    “报名参加旅游和年龄有关系吗?”记者询问。“按照当地的旅行社规定,如果是80后的游客,在参加如四川、西藏、云南等地的旅游时,需另外加收100元,而90年的游客则需另交200元。”这位工作人员说。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4家旅行社,其中3家旅行社存在“年龄加价”的现象,有的旅行社还有这样规定,凡是年龄在65岁以上和25岁以下的参团者,都需要在市场价外的基础上另外加钱。而多出来的费用少则数百元,多则上千元。如一家旅行社“成都、九寨、黄龙双飞六日游“的标价为4000元,而年龄在25岁以下和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参团的话则需要多交纳500元左右的费用。

    老人和儿童为什么要加价?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云南、四川、西藏等地的线路上的购物项目较多,而25岁以下的青年和65岁以上的老年人的购买能力较弱,对于自费项目的参加也不是很感兴趣,因此旅行社为了收回成本,才另外增加收费。

    随后,记者拨打了枣庄市旅游局投诉电话咨询相关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旅行社以年龄为由,向游客收取额外费用的话,旅行社将会被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游客遇到类似情况可拨打3350123进行投诉。另外,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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