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8日讯(通讯员 商建鹏 赵剑 见习记者 于荣花) 本打算买箱啤酒消暑,没想到酒瓶爆炸导致手部被炸伤缝了5针。受害者李先生在阳信县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获得相关赔偿1620元。
8月3日,李先生从阳信县城某超市购买了一箱啤酒,中午请朋友在家聚餐,当准备打开一瓶啤酒时,啤酒瓶却在没有任何外力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爆炸,李先生握啤酒瓶的左手被刮出3—7厘米不等的四道血痕。李先生立即到医院处理伤口,左手缝了5针。随后,恼怒的李先生在朋友的陪同下到该超市要求赔偿,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分歧很大,协商不成后李先生就向县消协申诉请求调解。
经了解,当事人李先生认为该啤酒在还没有打开的情况下无缘无故发生爆炸,虽然啤酒瓶碎片没有伤及眼睛等部位,但这啤酒瓶肯定存在一定质量问题,李先生要求该超市加重赔偿。而超市负责人称啤酒爆炸跟运送方式、储存条件都有关系,并需要与啤酒生产厂家联系后再定,暂不同意李先生的索赔要求。消协工作人员对当事双方认真讲解了有关责任承担、赔偿幅度的细节后,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该超市作为被诉方,在与啤酒生产厂家沟通的同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李先生医药费580元,误工费640元,交通费100元,补偿费300元,共计1620元。
同时,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啤酒时应选择生产日期两年内且外观较新的B字瓶,储存温度以5℃—25℃为宜,要注意避开强光和高温;开启酒瓶时,要正确使用启瓶器,将瓶子放正,并远离面部;万一啤酒瓶发生爆炸,消费者应尽量保护好现场和啤酒瓶碎片,并及时向消协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