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330000热线消息(记者 崔如坤) “电动车停放一晚收费4块钱,真贵!”8日,市民朱先生向本报反映,牡丹区人民医院院内的停车棚停车收费太贵。对此,物价部门表示,医院为方便群众就诊就医,自建的配套停车场应实行免费停。
朱先生告诉记者,7日,他骑电动车到牡丹区人民医院看望住院的家属,由于晚上要照顾病人便把电动车停放在该院的停车棚。“竟然收4块钱,也太贵了!”朱先生不满地说,“这不是漫天要价吗!”朱先生还告诉记者,在该院白天停车,电动车收费2元,自行车收费1元。
8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康庄路的牡丹区人民医院。在该院院内门诊楼左前方,停放着两排自行车,中间有两个看车人。看车的老大娘看记者骑着自行车便热情的招呼道:“停车吗?1块钱。”当记者问起医院晚上停车的问题,看车的大娘告诉记者,医院门诊楼后面的停车棚提供夜晚看车服务,“电动车一晚上4块钱,自行车是2块钱。”随后,记者来到该停车棚,在车棚看车的一女子同样告诉记者电动车一晚收费4元。
在该院保卫科,几名保安人员也纷纷认为,电动车停放一晚上收费4元确实太高了。保卫科侯科长告诉记者,虽然停车棚是医院自建的,但看车收费的人是附近的居民,停车收费是个人行为,与医院无关,医院也未制定停车收费的相关规定。不过,针对收费过高的情况,医院会与他们沟通协调。
菏泽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早在2009年菏泽市物价局、菏泽市财政局和菏泽市公安局就联合发了《关于规范公共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其中规定菏泽市区公共停车场夜间存寄电动车收费为2元。另外,联合文件又根据鲁卫规财字[2009]99号文件《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周边车辆停放秩序和收费行为的通知》还规定:医院为方便群众就诊就医自建的配套停车场应实行免费停车。如果市民停车遇到乱收费、收费过高的情况可以拨打电话12358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