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8月8日讯(通讯员 李兵 贾婷 记者 刘铭)7月30日早上,东昌府区一家KTV发生火灾,而事故源于责任人发现线路老化而未及时更换造成。8月5日,东昌府消防大队依法对KTV火灾事故责任人处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7月30日7时20分,城区一家KTV发生火灾,聊城消防支队迅速调集一中队和三中队前往现场进行扑救。火灾烧毁沙发、音响等物品一宗,过火面积12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3千余元。东昌府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认定该起火灾是由于单位安全管理人栾某对本单位安全管理不善,发现电气线路老化、绝缘套管脱落,未及时更换保养引起的。
随后,东昌府消防大队依法做出了对火灾事故直接责任人栾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8月5日下午,栾某被送往聊城市公安局治安行政拘留所实施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