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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还没办下来,总房价“缩水”7万元
房价下调,买房者要求补差价
  • 2011年08月1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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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日,在市中区物价局,一名购房者正在对比省城南部一楼盘的价目表。

    本版文/片 本报记者 孟敏 喻雯 见习记者 李栋 实习生 冯雨乔

    本报8月12日讯 同一栋楼上一墙之隔的两套房子,不到俩月,每平方米的价格就出现了近700元的下调。近日,省城南部一楼盘推出的百余套特价房让50多名已经买房的市民感到不满,他们集体到售楼中心讨说法,指责开发商价格欺诈。

    “不到俩月的时间,我的贷款还没批下来,刚买的房子总价格就缩水了近7万元。”市民王雅莉(化名)说,5月7日,她在省城南部一楼盘8号楼买了套88平方米的房子,单价为9216元/平方米,在交了30多万元首付后,她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让王雅莉想不到的是,7月5日,该楼盘推出了百余套特价房,其中就包括8号楼的部分房源。“和我仅一墙之隔的房子大幅降价,变成了8530元/平方米,这也太离谱了。”

    和王雅莉有同样遭遇的,还有50多名市民。“当初买房时,置业顾问说房价只涨不跌,早买房肯定不亏。”7月5日,十几名购房者找到开发商交涉,但未达成共识。7月18日,50多名购房者再次来到售楼处讨说法,指责开发商价格欺诈。

    王雅莉认为,8号楼开盘时,开发商就应公布所有房子的价格,而不是只公布一小部分,这样“捂盘惜售”会让购房者蒙在鼓里。

    “房子是一种商品,有涨就有跌,推出特价房是楼市调控后的结果,是正常的市场反映。”这处楼盘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特价的房子和原价的房子质量上没什么差别,只是价格不同。开发商没有补偿差价的责任,如果反过来,房价上涨了,购房者的房子升值了,也不会和开发商进行分红。但购房者一旦退房的话,需要交付违约金。

    “我们不想退房子,如果退房就要交3%的违约金。”王雅莉表示,多数购房者只想让开发商补差价,或者是补个车位,购房者可以补交剩余的车位钱,但开发商态度很强硬。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协商后,双方就退房、补偿事宜仍未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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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干涉房企降价
分批公开是违规的
不要认为买了房子就能升值
开发商分批开盘,曾三次调价
房价下调,买房者要求补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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