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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12万余元近两年不还
一供热企业成“老赖”
  • 2011年08月1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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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4日讯(记者 殷亚楠) “一个大企业欠着12.8万余元的审计费一直不给,太不像话了!”近日,省城一家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朱先生反映说,与他所在公司发生合同纠纷的是济南市匡山热力中心(以下简称匡山热力),这家企业拖欠12.8万余元的审计费快两年了,此前他们已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朱先生是这家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高级工程师,此前作为该公司的代表给匡山热力提供过工程造价审计服务。2008年9月,朱先生所在的咨询公司与匡山热力签订了《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由该咨询公司为匡山热力出具三份工程结算审核报告。2009年8月下旬,该咨询公司完成了最后一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交给匡山热力。匡山热力应按合同约定支付12.8万余元的工程结算审计费,但对方至今未付款。

    朱先生说,2010年3月,他作为公司委托代理人在律师的陪同下,到槐荫区人民法院起诉了匡山热力,要求对方支付12.8万余元的审计费。不久,槐荫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咨询公司的诉求“合法有据、予以支持”,判决被告在判决书生效10日内付审计费。匡山热力不服上诉,2011年5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判决,维持原判。

    这家咨询公司的代理律师王善岭说,二审也胜诉了,匡山热力方面却一直称没有资金,拒绝支付审计费,无奈之下,他们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8月11日,他还找过匡山热力相关人士,对方提出了两种付款方式:要么一次性支付,只给10万元;要么分期付款,每两个月付1万。王善岭表示:“我的当事人就想按照法院判决书执行,对方提出的两种付款方式都令人难以接受。”

    12日,记者咨询了槐荫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毕先生说,“这个案件目前正在处理、执行。”匡山热力想双方进一步商谈解决,应被执行方的这一要求,法院组织双方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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