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4日讯(记者 李飞 通讯员 董永福 张星驰) 14日,记者从济南市质监局获悉,为了严厉打击在液化石油气充装过程中掺二甲醚的违法行为,济南质监部门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
据了解,在液化石油气充装过程中长期掺二甲醚,可导致液化气钢瓶阀门的腐蚀和漏气,产生较大的安全隐患。日前,济南市质监局成立了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无证充装问题,以及在液化石油气充装过程中掺二甲醚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