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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问“钻石说”能否破解历史
新观点颠覆很多常识
  • 2011年08月15日 作者: 本报记者 张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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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春云倾二十余载心血,对中国历代典籍中记载的“天下第一宝”和氏璧,严格依照历史记载进行科学解读。为此,他声称“和氏璧之谜作为中国自然历史文化之谜已经得到破解”,但“和氏璧是一颗超级大钻”作为一家之言,仍然需要接受中国文史学界、考古学界、宝石学界和地质学界的严密审查和检验。对于王春云的“钻石说”,本报记者提出了以下七点疑问。

    和氏璧咋成了“大珠”?

    齐鲁晚报:在历史上和人们的常识中,璧的形制都是中空外圆的玉器,《说文解字》中解释称“璧,瑞玉,圆也”,而您却认为这是一颗大珠,从形制上就与常识不同。

    王春云:“璧”的文字早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就已经创立,到了3000年前的西周早期才在《周礼》确定的礼制中被用来特指中空圆环的礼器,1000年后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继承了这一说法。但是,中空圆环的璧形与“璧”的原始文字象形没有任何关联,与庄子时代“日月连璧”、“日月合璧”所形容的天文形象也不相符,说明从周代以至于汉代,“璧”的原始文字含义实际已经失传了。

    从古文字角度讲,“璧”的字形上面是个“辟”字,下面是个“玉”字。对于“辟”,东汉许慎著《说文解字》解释为:“辟,法也,从卩,从辛,节制其罪也。从口,用法者也。”所以“辟”是会意字,为小篆字形。其中“卩”的甲骨文像人屈膝而跪的样子,而“辛”的甲骨文像古代酷刑用的一种刀具。所以“璧”的字形起源为古代用刀具加工玉器。自然,一般的刀具是不可能加工玉器的,必是粘上了金刚砂一类的砂子或称“珠子”才可以。所以“璧”的本义就是指加工玉器的砂子或者珠子,而最常见的有如此用途的珠子就是金刚砂!《诗经》记载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的攻玉之“石”实际就是金刚砂,或称碾玉砂。

    此外,我们也可以从古代“日月合璧”、“日月连璧”、“珠联璧合”等天文现象描述来探讨“璧”所表征的原始形状。“合璧”实际指日月影像在纵向重合,即日全食或月全食;“连璧”实际指日月影像在横向并列,即日月同升;“连珠”一般指“五星连珠”,指水、金、木、火、土五颗行星在天空中一字排开,像五颗珍珠一样联成一串;当“合璧”与“连珠”组合成“珠联璧合”时,清楚地表明“璧”和“珠”一样,都可描述天上的星星,二者唯一的差别可能就在璧形略大于珠。

    因此,“璧”指中空圆环只是“璧”的派生含义,其原始文字含义实际是指加工玉材的解玉砂,可以理解为“大珠”。

    其他材料的观点为何被否定?

    齐鲁晚报:章鸿钊先生以及以后的诸多学者提出,和氏璧可能属于“月光石”、“拉长石”、“绿松石”、“蛋白石”、“碧玉”、“软玉”、“蓝田玉”等材质,这些推测因何被否定?

    王春云:《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记载强秦提出以15座城池交换时属赵国的和氏璧,如果前人提出的上述观点正确的话,即一块月光石、拉长石、绿松石、蛋白石、碧玉、软玉、蓝田玉、玛瑙或独山玉做的玉璧在战国时就可换15座城池,那么千百块这样的石头又该换多少城池呢?显然,这是不可思议的。类似的,“翡翠说”也是无稽之谈,因为周代的楚国跟滇缅之地没有多少直接的交流,而产璧的荆山明确是在楚国境内。

    此外,章鸿钊先生及追随他的后世学者主要是根据唐末道士杜光庭在《录异记》中有关“和氏璧”雕刻传国玉玺的记载:“岁星之精,坠于荆山,化而为玉,侧而视之色碧,正而视之色白。卞和得之,献其玉。后入赵,献秦。始皇一统天下,琢为受命玺。”但是,杜光庭的时代距离和氏璧发现的年代超过1600年,距离秦始皇去世的年代超过1100年,他根本没有可能看到和氏璧,充其量也只可能见过唐僖宗那块所谓传国玉玺而已,而和氏璧与传国玉玺没有任何联系。因此,杜光庭的“杜撰”根本就不能作为和氏璧研究的科学证据。于是,以杜光庭记叙作为论理依据而提出的和氏璧为其它材质的观点,就都不能成立。

    有专名就不一般地“贵”?

    齐鲁晚报:战国时期,玉璧的数量急剧增多,其地位也超过了玉琮,成为玉礼器中的首器,是地位和身份的象征。而作为礼天的法器,战国时期似乎不怎么看重璧的材质。

    王春云:中空圆环的玉璧是礼制规定的礼器,使用场合多,使用人数多,可以批量生产,因此在战国时期十分普遍。但是,和氏璧价值连城,这是司马迁记载下来的战国时代的信史,有秦昭王给赵惠文王的国书以及蔺相如献璧时举行的九宾之礼为证。和氏一璧价值15城,如果材料是相对比较容易找到、产量比较大的“月光石”、“拉长石”、“绿松石”、“蛋白石”、“碧玉”、“软玉”、“蓝田玉”,依照价值连城来推理,这些材料岂不可以买尽天下之城?所以结论是否定的。“物以稀为贵”,这是古今皆然的不二法门。

    在所有这些璧中,“和氏璧”拥有专名。我们知道,在春秋战国时期,许多诸侯国都有自己的镇国之宝。据《战国策》载:“周有砥厄,宋有结缘,梁有悬愁,楚有和璞。”这里的“和璞”就是和氏璧。此外,在春秋时代,晋国还有“垂棘之璧”,隋国也有“隋侯之珠”等宝贝。宝石拥有专名就像个人拥有姓名一样,必须保证其独一无二和无可复制两个基本特性。其他材料制成的玉璧在当时都没有专名,可见其材质不具备独一无二和无可复制两个基本特性,因此并不是特别珍贵。

    “和氏璧”有没有皮壳?

    齐鲁晚报:《韩非子》中这样记载,“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其中的“璞”,现在一般指带皮的玉;使玉人相之,说明和氏璧因为带皮壳而需要专业的玉工识之;“使玉人理其璞”中“理”的本义是加工雕琢玉石,这说明和氏璧是带皮壳而又需要加工的玉。如此看来,这些都与钻石的材质特征似乎不相符啊?

    王春云:在“和璧三献”以至于最终被确定为宝玉、获得专名“和氏璧”的整个过程里,和氏璧都是卞和最初发现的那块璞,中间没有经过任何形式的加工,楚国宫廷组织的三次国家鉴定都是无损鉴定。第三次鉴定“理其璞”中的“理”,与前两次玉人鉴定一样,同样应是“审理”、“鉴别”的意思。也就是说,在《韩非子》的记叙里,“璧”就是“璞”,就是“玉”,就是“宝”。而且,楚文王用发现者的氏来命名和氏璧,这本身就说明和氏璧是独一无二的,是不可复制的,而且在当时条件下也是不可加工的。由此可见,在韩非子之前,“璞”的原始字义就是未经加工的原石,并没有皮壳的意思,后者当属于2200年来人们以讹传讹所形成的错误解释。

    “琢璧为玺”是子虚乌有?

    齐鲁晚报:秦始皇命李斯将和氏璧“琢璧为玺”的故事源远流长,即“秦二十六年,命李斯篆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咸阳玉工孙寿将和氏璧磨平,雕琢为玺,即为传国玺”。您却称“和氏璧与传国玺是两件独立的国宝”,这种结论从何而来?

    王春云:“琢璧为玺”的故事完全是子虚乌有。追根溯源,这是北魏学者崔浩在公元5世纪时提出来的一个缺乏文献和事实根据的说法。这一说法在唐朝张守节《史记正义》中有转引。因为从秦始皇去世到北魏中间经过至少650年历史,这650年间没有任何有关和氏璧“琢璧为玺”的记载,这样的记载却非常突兀、莫名其妙地出现在崔浩的著述里。我认为,这是个子虚乌有的故事,被以讹传讹地流传了1650年,直到今天,现在该是彻底粉碎这个说法的时候了。

    钻石能轻易碰碎吗?

    齐鲁晚报:在《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有完璧归赵的记载:蔺相如看秦王不想给赵国15座城池,就做出要与和氏璧共存亡的架势。我们猜测和氏璧如果是颗坚硬的钻石,蔺相如怎能以在殿柱上摔碎它作威胁呢?

    王春云:钻石确实坚硬无比,很多人也都认为坚不可摧。因为金刚石从物理特性上来说在自然材料中硬度最高,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钻石同时又是一种脆性材料,容易碎裂。做钻头时,在工艺上为了克服它的脆性,只是利用它的尖角,其他部分都用高强力胶保护起来。钻石作为钻头是耐磨的,但如果用力摔、砸、碰的话,它是很容易碎裂的,所以在殿柱上碰碎作为大钻的和氏璧,这是显而易见的。可惜的是,很多网友缺乏这一科学常识,反而信誓旦旦地以金刚石“坚不可摧”、不可摔坏为据,来反驳我的理论,或者说“打死也不相信”我的学说。

    “楚山”不是荆山?

    齐鲁晚报:据《韩非子》记载,和氏璧是卞和在楚山发现的,楚山就是今天湖北的“荆山”,所以和氏璧又称荆玉、荆虹、荆璧。如果它是一个超级大钻,那附近就应该有金刚石矿床?

    王春云:有关产地的问题并未最终解决,所谓“楚山”的具体位置,在《韩非子》的记载里语焉不详。韩非子说的楚山未必是专指哪一座山,尽管肯定是指当时楚地的某一座山。在当时楚国的传统势力范围,包括湖南、湖北、安徽、河南等地都有可能。湖北的大洪山在上世纪70年代曾发现40多颗金刚石,其中最大的一颗超过6克拉,现存湖北省地矿局档案馆;在河南平顶山和商县也曾发现过金刚石颗粒;在山西的三个县也曾发现过金刚石。这些发现金刚石的地方,是有可能存在金刚石矿床的,这也是研究和氏璧产地的现实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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