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社会保险处提醒: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持职工档案、身份证、保险手册、照片,填写《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核定审批表》(一式二份)到保险处审核。
退休待遇初审岗位审核有关材料,认定是否符合退休条件。符合退休条件的,核定职工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交复核岗位审核。复核岗位对照职工档案、保险手册、身份证等材料,对初审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交初审人员录入微机,然后复审人员再检查一遍有关情况。初审、复审岗位签字后,办理审批盖章手续。(通讯员 王炜 记者 侯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