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辞职前不打招呼单位扣发一月工资
  • 2011年08月15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潘跃全)茌平县候先生7月底向单位提出辞职,8月13日结工资时,该单位以“候先生没有遵循提前一月告知辞职的口头约定“为由,扣发他6月份的工资1400元。

    8月14日,侯先生说,去年4月他进入济南一家玻璃经营处工作时,经营处负责人孙先生和他口头约定,“如果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否则扣发一个月工资。”侯先生答应了,双方没有签劳动合同。今年7月20日,他在茌平县一个大型国企找到工作,7月25日,他向该玻璃经营处提出辞职。8月13日结算工资时,经营处负责人孙先生以他“未遵循口头约定”为由,扣发侯先生6月份工资1400元。侯先生说,他理亏在前,但对方扣了一个月工资,觉得不公平。

    孙先生说,“他刚来时我们口头约定,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让我有招聘新工人的时间,否则扣发一个月工资,他答应了。他突然一走,我到哪招工去?”

    山东永圣律师事务所王乐邦律师说,《劳动法》规定,员工离职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但没规定违规责任。厂方提出的“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符合《劳动法》,“扣除一月工资”属于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侯先生当时同意了,这项约定就是合法的,厂方扣除候先生的工资也是合法的。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星光城市广场销售中心开放
辞职前不打招呼单位扣发一月工资
大货侧翻
水坑游泳男孩再没上来
烟店两少年路上被捅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