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见习记者 曲彦霖) 2011年8月7日的一场交通事故,让栖霞市观里镇村民马凤娟至今卧床不起。记者了解到,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8月7日早上7点左右,55岁的马凤娟骑着4月底刚买的电动车去赶集,行至观里镇小观村南边时,被同方向行驶的摩托车刮倒受伤。骑摩托车的是栖霞市官道镇讲家庄村的牟某。
通过交警提供的事故证明,记者了解到,牟某在无驾照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由西向东行至肇事处,与顺行骑电动车的马凤娟发生刮蹭,致其摔倒至伤。
随后马凤娟被送往了栖霞市中医院。经过拍片、做CT等一系列检查,中医院骨科的隋大夫确诊马凤娟为第一腰椎轻微压缩性骨折。建议她住院观察治疗。马凤娟被告知一个月不能下地,两三个月以后才能做轻微体力活。此外,马凤娟的左上臂和左大腿根部也有轻微擦伤。
15日,记者见到了负责此案的于警官。他说,已经查看了事故发生时当事人马凤娟骑的电动车,确定了马凤娟受伤的事实,牟某的母亲也承认摩托车刮倒电动车,现确定双方发生了交通事故。但由于现场已经遭到破坏,无法判定此次事故的责任方。
于警官称,对马凤娟一方的调查已经结束。待交通事故证明上的信息更正无误后,马凤娟可以拿着证明去人民法院起诉。目前对牟某的调查还没有结束,当问到何时会结束时,于警官承诺会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