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6日讯(记者 韩杰杰)16日,记者从潍坊市民政局获悉,为保证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中心城区的城乡低保居民将发放70元或35元的一次性价格补贴。据悉,这是潍坊第三次启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
根据潍坊《关于建立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的通知》的规定,根据物价上涨幅度按季度为低收入人群加福利,上涨程度由“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而定。当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季度同比平均涨幅超过5%时,向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潍坊市统计局第二季度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第二季度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为6.93%。潍坊困难群众补贴联动机制随之启动。
据悉,潍坊市政府与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区政府和高新、滨海、经济、峡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潍坊城区低保居民价格补贴的发放工作。城镇低保居民第二季度每人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标准为70元,农村低保居民第二季度每人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标准为35元,共发放资金256.76万元,可覆盖5万余人。
此次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是自2008年11月潍坊建立物价与低收入人群补贴联动机制后的第三次发放。2010年12月,潍坊向全市城乡低保发放了45元或15元的临时补贴;2011年潍坊第一季度“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为5.7%,发放了60元和30元不等的价格补贴。
发放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5:5的比例负担。第二季度低保居民价格补贴将于8月底前发放完毕。潍坊市物价、财政、民政、统计等部门于9月份对补贴发放、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