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定陶8月16日讯(记者 周千清) 定陶县城关镇西王楼行政村村民想翻盖自己家的房子,将房子推翻后却被该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告知此举不合法,只要开工就要交罚款。该局工作人员说相关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但该村百余户村民及村干部却称不知道翻盖房屋的程序。
“我家的房子有35年了,现在外面下雨屋里漏,就想把房子翻新一下。”70岁的李兴安指着房子原址说。记者看到,李大爷原来的房子已经推倒,目前已经挖槽,土和砖块堆在一边,正对着一户人家的门口。
“已经挖了地槽,挖出来的泥土堵住邻居的路,给他们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却不允许我们盖。”说着,李兴安向记者展示了定陶县城市管理局开具的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通知书显示李大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及64条,责令其限期改正。
在定陶县城市管理局,该局许局长向记者展示了定陶县政府关于李兴安房屋所在的地区不允许翻盖房屋文件。该文件明文规定,村民不可以任何理由对住宅进行新建、改建及扩建,但是少量危、旧房急需加固维护的,可以通过一系列程序进行加固维修,由县建设局、执法局联合执法检查。
“我们也不知道现在是怎么回事,没有人通知我们,不清楚为什么不允许农村翻盖旧房。”西王楼行政村一村干部告诉记者,现在农民解决了温饱,就想翻盖下旧房子,但是有关部门不允许,他们只能安抚村民的情绪。
城管局许局长告诉记者,文件是2009年下发的,当时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了宣传,包括电视、广播以及公告。
随后记者来到定陶县城乡建设局,该局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称不了解这一文件。定陶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可以做危房鉴定,西王楼村是否可以建房或翻新,他们不了解也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