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艳
两名“90后”男子为了快速“发财致富”,竟想让一名女青年到娱乐场所卖淫为他们赚钱。女青年不同意,两人就持刀将其绑架,还发短信向她的朋友要钱。在要钱无果后,两人竟将她送到歌厅“做小姐”,所幸这家歌厅的老板跟她认识,女青年才侥幸逃过一劫。
犯罪第一步:绑架劝被绑架的女子卖淫
7月29日晚6时许,两名男子同骑一辆摩托车停在了林家滩一家网吧门口,两人在网吧内转了一圈后,又在网吧门口来回溜达起来。
过了大约半小时,从网吧里走出来两女一男。
三名青年从网吧出来后,其中两人打了辆出租车离开了。正当另一名女青年也打算离开时,徘徊在网吧门口的两名男子中的一名,快步上前用刀抵在女青年的腰上并示意她上摩托车,此时另一名男子已经将停在网吧门口的摩托车启动。
女青年试图呼救,但感受到男子将抵在腰间的刀使劲往肉里刺了下去。无奈,她只能听从男子的安排坐到摩托车上,随后那名男子也上车坐到她后面。
两男子先骑车将女青年带到他们在石臼的一出租屋内,在屋内两人要求女青年去娱乐场所卖淫为他们赚钱,女青年不同意两男子就对她一顿暴打。
犯罪第二步:勒索向受害人朋友索钱财
随后,两男子又骑车将女青年带到老城区福海路一家宾馆内开了两个房间,在其中一房间内两人又“劝说”女青年,但女青年依旧不同意。
此时已经到了晚上12点,可能是两男子也折腾累了。一男子便到另一个房间休息,而另一男子则跟女青年留在房间内。
在宾馆内该男子意图强奸女青年,但遭到了她的强烈反抗。强奸不成,该男子又要搂着女青年睡觉,说不然就“给她好看”。
过了几个小时,趁着女青年熟睡,男子用女青年手机给她的朋友发短信要5000元钱赎人,并声称不给钱就将女青年送去“做小姐”。
在女青年的朋友最后答应用2000元来赎人后,两男子给女青年的朋友发过去一个账号,并要求其马上将钱打入账户。
犯罪第三步:送歌厅送至KTV当陪唱女
7月30日上午10时许,见钱一直没有到账,两男子便又同骑一辆摩托车将女青年送到东关南路一家歌厅。
据黄海路派出所的办案民警介绍,这家歌厅的老板跟两名嫌疑人认识,曾经跟他们说过歌厅需要一个陪唱女。
两男子跟歌厅老板说了句“这个是送来做小姐”的话后,便骑摩托车走了。
幸运的是,这家歌厅的老板认识这个女青年。原来这名女青年以前在这家歌厅工作过。听了女青年的介绍后,该歌厅的老板就将女青年放了。
女青年重获自由后,便立刻到派出所报了案。
民警根据女青年提供的线索,很快就锁定了其中一名嫌疑人,并在网吧内将其抓获。经过半小时的突审,又在北京路一村庄的出租屋内将正在睡觉的另一嫌疑人抓获。
俩青年找遍石臼网吧只为寻“她”
经审讯,嫌疑人刘某和郭某都是东港区南湖镇人,一个18岁,一个20岁。初中毕业后两人一直没找到固定工作,整天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听说在娱乐场所的“小姐”来钱快,他们就商量着准备绑架几名歌厅的陪唱女,强迫她们卖淫帮自己赚钱。有了这个想法后,两人便到市场买了把刀当作案工具。
据嫌疑人交代,他们和受害人是在网上认识的,而且还和她见过两次面。7月29日,两人在网上跟她谈到娱乐场所卖淫的事时,遭到受害人的强烈反对,而且当时受害人还在网上说了一些很难听的话。
“受害人在网上说的话激怒了这两名嫌疑人,随后两人便骑着摩托车在石臼各个网吧寻找女青年。”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据办案民警介绍,刚开始两人只是想将女青年绑架后“劝”她答应去卖淫,但见她不同意便想勒索一笔钱,没想到勒索不成,于是便把她送到了歌厅“做陪唱女”。
目前,两嫌疑人因绑架罪已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