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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如潮发言人不应“潜水”
  • 2011年08月1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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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沙元森

    国家税务总局被“盗用名义”,公众和媒体甚为关注。

    税务总局将如何追究伪造公文者的法律责任,工作已经进行到哪个阶段,这些问题需要有人在第一时间做出权威的回答。让人想不到的是,税务总局一直沉默以对。

    国家机关名义被盗用、公文被伪造算不算大事?稍有常识的人都会明白此事的严重性,税务总局应该看得更清楚。面对公众和媒体的追问,税务总局应该主动地公开信息,以便于查清真相。

    在国家税务总局看来,名义被盗用可能是一种不怎么光彩的事情,也不值得宣扬。所以,事后发出的辟谣声明也是寥寥数语,只见通稿,不见新闻发言人。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说法,假文件以及相关解读“严重误导了纳税人”,这个事情就不再是国税总局自己内部的事情,它关系到了纳税人的利益,公众的知情权就应当得到尊重和满足。

    及时发言,答疑释惑,不仅是公众对新闻发言人的要求,也是新闻发言人对本部门应尽的职责。国家税务总局迟钝的反应已经引发了公众的议论,接下来如何挽回形象,新闻发言人的表现至关重要。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如实及时地发布信息,最失败的方式莫过于躲避、沉默和“打太极”。现在舆情如潮,而国家税务总局的新闻发言人仍在“潜水”,公众只会更加心寒。

    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我国已经有近三十年的历史,并逐渐得到完善。但从近期的一些热点事件来看,个别中央国家机关的新闻发言人的表现不尽如人意。只重发布,不重互动,只想被宣传,不愿被监督,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可能在于部门的观念,也可能在于个人的素质。无论如何,在重大事件中“不发言”的新闻发言人一定是不称职的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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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如潮发言人不应“潜水”
国税总局“公告门”要成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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