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7日讯(记者 庄文石)游离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农村养老保险之外的约6万名城镇居民,将迎来属于自己的养老保险。17日,记者了解到,奎文区已在全区推行新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由财政出资补贴个人的养老金账户,如果按照每年4000元的标准缴费15年,居民从60岁起可以每月领到500多元的养老金。
据了解,新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采取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凡是具有奎文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都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型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参保人员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
新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分为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和4000元九个档次,而政府将根据居民的缴费档次,分别给予30元、35元、40元、45元、50元、60元、70元、80元和90元的财政补贴。在领取养老金时,除去个人账户上的部分,每个居民还将领取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
奎文区社保中心的总会计师王和礼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缴费满15年后,如按照每年100元的档次计算,居民可以每月领取74.03元(含60元基础养老金),按照每年4000元的档次计算,每月可以领取501.37元(含60元基础养老金)。此外,政府还将按照当年银行利率,把居民个人账户产生的利息归还缴费者。
在个人缴费方面,参保人员45周岁以下的,需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制度实施时,年龄在4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需按年缴费,但允许补缴至15年,已年满60周岁的也允许一次性补缴15年,超过60岁的到70周岁每加一岁,减一年。另外,居民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加发1%的基础养老金。
王和礼介绍,新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完全由居民自愿,多缴纳多领取,即使不缴纳费用,超过60岁的农民也可以每月领取60元的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