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7日讯(记者 李晓闻) 17日,记者获悉,青岛市老龄委决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推荐评选老年友好型城市示范单位活动,评选命名一批老年宜居社区(村)、老年友好型窗口服务单位、老年友好型社团(组织)和老年友好型幸福和谐家庭。其中老年友好型幸福和谐家庭的参评家庭中要求至少有一位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且家庭成员为两代以上同住。
本次评选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截止日期2011年8月26日。详情请登录青岛老龄网(http://qchl.qingdaomedia.com/)“公告公示”栏查询。联系电话:85912595(市老龄办事业处),传真:85912599,电子信箱:qdshiyechu@126.com,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1608室(266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