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7日讯(记者 曹思扬) 在小区公共区域内晒被子这件生活小事,却引起物业和业主间不小的矛盾:业主认为小区公共区域是属于全体业主的,理应可以晒被子,物业却认为晒被影响小区形象。律师称晒被的行为只要没影响其他业主的生活,便是合理的行为。
17日,住在良辰美景小区1号楼的王女士向记者反映,早上她在1楼外的平台上晒被子,却遭到物业的阻拦。“最近青岛经常下雨,今天终于出太阳了,所以我才想在小区晒被子,物业却不同意,理由是影响小区的形象。”
锦绣华城小区13号楼的业主唐女士也对物业的“禁晒令”并不买账,“小区的公共区域是属于每个业主的,只要按时交纳物业费,业主就有权使用这块区域,物业凭什么不让晒?”市民朱女士也认为,很多住户家中阳台朝北,家里常年不进阳光,在小区内晒被子无可厚非。市民牟女士提出,物业应该在小区内设置一个晒被区或者统一规定晒被时间,这样既化解了晒被子的矛盾,又让小区看起来更美观。
负责锦绣华城小区物业管理的青岛锦绣万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刘艳告诉记者,物业不允许业主在小区内晒被子是为了维护小区的外在形象,“业主在外晒被子,侵占的是小区公共区域,这就意味着小区其他业主的利益也受到侵害。”对于市民在小区内设置晒被区的提议,刘艳称会向上级领导反映这个建议。
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济涛说,《物业法》没有明确规定业主不能在室外晒被子,小区公共区域是为业主服务的,只要晒被的区域没影响其他业主的通行和采光,这种行为便是合法的,物业管理部门没有执法权,如晒被这种行为确实影响其他业主的生活,物业能够做的只是劝说,无权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