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7日讯(记者 马瑛 高倩倩) “你好,我想问一下在房产证上加上我名字的相关手续。”17日,记者在德州市房产管理中心二楼服务大厅看到,有年轻女性市民前来咨询关于房子产权问题的相关事宜。
“新婚姻法公布之后,网上很多说法,我家的房子目前还没有还完贷款,但是当时是我老公全权办理的,我就想知道以后办了房产证是不是没有我的份儿。”市民王娜与同事上午来到德州市房产管理中心二楼服务大厅的业务窗口进行咨询。
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张女士告诉记者,新婚姻法公布之后,确实有市民前来咨询房子产权问题,大多都是“80后”女性。而张女士同时告诉记者,虽然新婚姻法已经公布,但是目前还没有接到更改房产证登记的通知,所以目前德州市房产证的登记办法还是按照原来的执行。“估计新的实行办法下来还有一段时间。”张女士告诉记者。
记者通过工作人员了解到,目前还将按照原来的登记办法执行,即如果房子是婚前按照首付购买,婚后按揭完成办理房产证时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缴纳相应的手续费、测绘费以及工本费,房子产权所有人归夫妻二人共同执有,如果房子产权只属一人的话,需要夫妻中有一方写自愿放弃房子保证书。而按照新婚姻法,房子按揭完成办理房产证时按备案上的名字进行登记,即谁付了首付,房子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