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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泄露了我的个人信息?
在证券公司开户后频繁接到陌生来电,市民怀疑信息被出卖
  • 2011年08月1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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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8月17日讯(记者 冯砚农) “每天能接到五六个电话,四五条短信,全是陌生号码,推荐我买股票。太烦人了!”17日,市民高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反映,自从在青岛路中信万通证券开户后,他每天都会接到从深圳、上海等地打来的陌生电话,期间还不停地收到陌生号码发来的推荐股票的短信,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高先生很纳闷,“究竟是谁泄露了我的个人信息?”

    高先生说,7月下旬,他在青岛路上的一家中信万通证券公司开了股票账户。当天,客户经理就往他的手机上发各类财经短信。起初他并未在意,觉得是客户经理尽职尽责。但随着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他收到的短信越来越多,还经常接到广州、深圳、上海等地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最多的时候每天收到的短信和电话有十几通。“内容全部是让建仓和推荐股票。”

    17日下午,高先生再次接到一个上海的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对方自称是金融理财师,向高先生推荐一支股票并声称“稳赚不赔”。被陌生来电骚扰得不胜其烦的高先生便询问对方从哪里得到自己的电话号码。对方坚定地告诉他,“我们和你开户的证券公司有合作协议,客户资源共享。”对方的回答让高先生大吃一惊,“难道真的是证券公司把我‘卖’了?”

    18日下午,记者根据高先生提供的号码找到了该证券公司的丛姓客户经理。电话中,丛经理一再坚称“资源共享”不可能。丛经理解释,客户是每个客户经理的“命根子”,不可能拿出去和别人共享。尽管客户经理的收入和客户操作的手续费挂钩,但也和客户的本金挂钩。“如果频繁操作失误导致本金缩水,对我们也不是什么好事。”

    丛经理还告诉记者,高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很多客户都反映过,根据以往经验,有可能是个别内部人员泄露。但也有可能是通过其他途径,比如网络、开户银行等地泄露。她建议客户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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