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钢制砍刀长52厘米,宽6厘米。
8月17日上午11时许,韩家营子边防派出所官兵在岚山区第一海水浴场内例行检查时,在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后备箱中发现一把长52厘米,宽6厘米的黑色钢制砍刀。
民警随即将车主刘某及其车辆带回所内调查。据刘某交待,14日下午他在岚山区某路边小摊发现该砍刀后,为了防身就买了下来,购买后一直放在汽车后备箱。没想到没过几天就被边防民警逮了个正着。最终,刘某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处以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
本报通讯员 马骏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