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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不婚,有望扭转
  • 2011年08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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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兴超

    一部婚姻法的最新解释,一经公布就引来轩然大波。在我看来,在一定程度上,婚姻法的最新解释矫正了现如今无房不婚的扭曲婚姻观,给了更多夫妻共同打拼、共尝艰辛的理性指引。

    不知从何时起,有房有车这样的标准,成了婚姻的前提。无房不婚的扭曲婚姻观总是容易传染,以房产论英雄也现实地成为了一部分女性的择偶标杆。在一定程度上,这也助长了傍大款、包二奶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而当房产归属在婚姻中有了明确规定,这些人所追逐梦想化作泡影,或许这样的问题就会慢慢减少以至消失。

    再者,最新解释也规定了,如果婚后双方是共同还贷,那离婚时买房的一方也要给对方合理的经济补偿。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保护弱势一方的利益。在这样的司法解释下,也给了女方和男方共同打拼、共同买房、共享婚后财产的内在动力。同甘苦、共患难的艰辛生活,也依靠这样的解释而有了理性的指引。当然,为了维持幸福的婚姻,仅靠对资产的安排是远远不够的,夫妻双方互相理解支持、加强责任感,才是百年好合最好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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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平等,就得让自己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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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不婚,有望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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