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泰安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各市县区卫生监督部门,对辖区内游泳场所进行了一次卫生专项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进行整改。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游泳场所是否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其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卫生管理档案是否完善,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游泳池水是否进行自动循环、过滤和消毒,消毒设施是否齐全等,并对游泳池水质关键的指标进行检测。共检查了9家游泳场馆,均为人工泳池。
泰安市及各县市区的疾病控制部门对泳池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泳池水和浸脚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辖区内各游泳馆基本符合要求,游泳场所从业人员现场都能出示有效的健康证明,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较为健全,可做到游泳池水、浸脚池水定期消毒和更换,但某些游泳场所未按卫生要求公示水质三项指标等,游泳池水自动循环净化消毒装置和设备日常运转状况不乐观,卫生管理人员未能完全掌握消毒液的配比浓度和方法,导致游泳池水余氯含量偏低或浸脚池水氯含量过高。
卫生监督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进行整改,今后会有针对性的加强游泳场馆的监督和检测。(张洪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