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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建楼需先通过“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菏泽严把房屋质量关,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多加一监管环节
  • 2011年08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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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8月18日讯(记者 姚楠) 为确保房屋质量安全,提高建筑工程抗震能力,菏泽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增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不通过抗震设计审查将无法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以此将监管关口前移。

    近日,记者从菏泽市城乡建设局获悉,菏泽日前成立了“菏泽市建设工程抗震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聚集了全市几十名一级注册结构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注册监理师,他们将审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图、并在工程施工处于关键点时,结合质量检测站完成相应的结构检测。

    日前,针对建筑工程抗震设计,菏泽市城乡建设局增设行政许可“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要求即将开建的项目,在建筑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就要提交菏泽市城乡建设局抗震办,由抗震办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查,通过审查或在专家提出可修改的审查意见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提请图纸审查中心。专家提出的抗震设防审查意见将作为图审中心审查的依据之一,图审中心完成审查后,还需将施工图在抗震办做备案。

    除了审查设计方案外,专家委员会还参与到工程施工质量检测中来,在建工程进行到某些关键点时,结合质量监督站和检测站,对建筑物主体结构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后,要求施工、设计、监理方拿出整改方案,并在抗震办做备案。

    “建立抗震设防审批和相应备案制度,实际上是将监管关口前移,促使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采取专项措施,堵住安全漏洞,做好工程质量,预防灾害发生。”菏泽市城乡建设局抗震办主任张登琨说,建筑是百年大计,工程建设要一直实行“结构安全终身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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