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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饮品时防止“山寨货”
  • 2011年08月2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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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1日讯(通讯员 刘雪 记者 秦雪丽) 天气炎热,各种饮品销量猛增,工商部门发现,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暴利,模仿名牌饮品商标,制造“山寨饮料”,在市场销售。对此,芝罘工商分局凤凰台工商所发布消费警示,

    消费者在购买饮料时,要认真查看标识和包装,查看质量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有无厂址、厂名、联系方式等,标识不全的不要购买;注意区分产品名称,市场上发现部分仿冒饮品玩文字游戏迷惑消费者,如:‘康帅傅’、‘旺子’、‘营养抉线’、‘汇原果汁’等等。”

    同时,工商部门提醒市民,在临时摊点上购买饮品时一定要谨慎,一些临时摊点不具备饮品冷藏保鲜要求,饮品在存放过程中易变质,由于摊点不固定,容易陷入事后维权难困境。特别要注意不要贪便宜,购买包装粗糙破损、快过期的商品。此外,夏季是啤酒瓶发生爆炸的高发期,在购买啤酒时,对表面有擦伤、磨损或超过2年使用期限的啤酒瓶,要特别谨慎和注意。万一因啤酒瓶发生爆炸造成侵害,消费者要尽量保存碎片及现场,及时通知商家,或拨打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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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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