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8月21日讯(记者 刘洁 通讯员 林晓阳) 近日,由文登市综治委牵头,文登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11个单位联合下发《实施意见》,建立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的对接机制。本月起,公安、司法、工商等8个行政部门的行政调解书经法院认定后将具有法律效力。
文登市公安局法制室主任时银萍说,公安机关每年调解大量案件,其中约有四成案件因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书,只能进入诉讼阶段,“小纠纷”最后演变成“大案件”。
“此前因行政部门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部分市民不愿接受调解,造成调解资源浪费;另一方面,调解后的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法院需要重新开庭审理,又造成审判资源的浪费。”文登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毕明军说,现在通过建立“诉调对接”,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经过行政调解后,可免费向法院提交确认调解书的申请。法院在经过审查后,下发司法确认书。当事人无须再到法院立案开庭,就得到了一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不仅大大减轻当事人诉讼带来的麻烦,而且成为快速化解社会矛盾的又一顺畅渠道。
8月17日,文登法院工作人员来到公安局,对“诉调对接”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实地指导。据了解,“诉调对接”联动涉及到公安、司法、工商、房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国土资源、民政8个部门。为确保对接畅通,联动部门建立调解委员会,配备调解员,成立指导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协调联络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调解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法院在各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培训指导点,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实地指导,确保实现无缝对接的“大调解”格局。检察院依法对对接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