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8月23日讯(记者 潘跃全 通讯员 刘晓斌 王婷婷) 23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曝光7名有钱不还、利用法律漏洞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老赖”。聊城中院希望社会各界对“老赖”监督举报。
发言人介绍,通过不正当手段规避法律义务,甚至不履行法律判决的现象逐年增多。据不完全统计,在执行难的案件中有15%的判决因义务人规避执行而无法落实,直接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催生社会诚信危机。
为打击“老赖”,聊城中院开展反规避执行工作,采取悬赏举报、与联动部门协作等措施,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另外,聊城中院将7名规避执行的“老赖”名单向社会曝光如下:
1.临清市东升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卢东生
2.邢台市华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王丹
3.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王彦宏
4.北京美尔魏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黄秀清
5.临清市尚店华联家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梁明德
6.东阿县建筑材料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郭均勇
7.高唐县众诚畜禽养殖合作社理事长、法定代表人李学涛
聊城中院表示,对于上述曝光的“老赖”,将采取悬赏举报、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措施予以制裁,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