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3日讯(记者 于潇潇)23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增强选人用人公信度,潍坊市制定《关于实行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意见》,切实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推进选人用人“阳光”运行。
《意见》中明确了公开内容。坚持客观、公正、适时、适度的原则,将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年度考核信息、干部监督信息等四个大项,以及空缺职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初始提名结果、民主推荐(测评)结果、票决结果、干部任免信息、竞争性选拔干部信息、“两评议”结果、选人用人问题举报受理及查处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等十四个分项的信息全部公开。
通过预告公示、印发资料等书面公开方式,民主推荐(测评)会议、领导干部会议等会议公开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相关干部工作信息。注重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以及潍坊组工网站联盟、潍坊党建手机报等现代传媒技术,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坚持组织工作新闻信息发布会制度,由市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及时向新闻媒体发布干部工作的重要动态、重大成果等。
对常规性信息,按照干部工作程序及时公开;对重要信息,需经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后公开。认真受理信息公开过程中反映的有关问题,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加强舆情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强化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干部工作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