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菲菲
因为法律法规没有强制性规定,设置在小区电梯、路灯等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有多少、用在什么地方物业不公示,业主也一概不知(本报曾于8月25日C14版进行报道)。小区公共区域的“主人”本应是业主,部分物业却利用其搞外快,还不让业主知道,这似乎有些太不合理。
公共区域的收益归属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但因为有关部门的“具体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来执行”,让物业对广告收入有了较大的可操作性。笔者了解到,很多小区并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也就不具备和物业签订合同的条件,没有合同物业就理所当然地收费不公开。
而不少业主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也很淡薄,即使物业没公开收费开销情况,业主也不要求其必须透明。最终,公共区域的这笔本该用于全体业主的收益,流向了谁的口袋,用到了什么地方,就不得而知了。
作为为业主服务的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关系应该是很和睦的。可如今,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捆绑收费等冲突报道却屡屡见诸报端。不由地让人疑惑,是什么让部分物业和业主的关系越走越远。
笔者认为,服务行业难免有投诉,所有的板子的确不应该都打在物业身上。可是在这种涉及全体业主利益的基本问题上,就算业主不追究,物业也不该藏着掖着。毕竟以后和业主打交道的时间还很长,为了几千块钱,给自己带来信任危机,实在得不偿失。不如公开透明,主动让业主监督,反而更能赢得业主的信任。
笔者了解到,在北京很多大型小区里,做得好的物业都会主动公开小区的广告收益,或用于小区基础设施维修,或直接返给业主作为“分红”。而他们和业主之间,也都相处融洽。这些对于港城的物业来讲,是不是有值得借鉴的地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