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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的气瓶咋不能换了?
市民:我的协议“管”到2015年 液化气公司:难鉴定是否忠实客户
  • 2011年08月2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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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5日讯(记者 李宝然) 21日,朱先生带着已经超过复检时间的液化石油气瓶,来到日照市海港液化气公司想要换一个新的气瓶。可是工作人员不给换,称双方签订的换瓶协议已作废。协议在手,气瓶到底能不能换?25日,记者从海港液化公司了解到,并不是不能换,只要是忠实的客户,气瓶未过报废期的都可以换。

    据了解,2004年朱先生自己购买了一个液化气钢瓶,后来根据统一要求,将气瓶的产权转给了日照市海港液化气公司,且双方署了《液化石油气气瓶产权转移使用协议》,协议中载明:朱先生可以在2015年1月前无偿使用气瓶但是必须到海港液化气公司定点充装气。

    “从协议签订后,我一直都是在这里灌气的,履行着协议的规定。”朱先生说,在2008年的时候,他还将到了复检时间的气瓶换了一个复检过的气瓶,这个气瓶的复检时间就是2011年4月。

    今年8月21日,朱先生带着已超过复检时间几个月的气瓶再一次到了海港液化气公司,向负责灌气的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可是工作人员回答说不能再换了,用这个就行。

    朱先生记起自己有换瓶协议,并告知工作人员。“现在那协议不管用了,谁知道你有没有一直在我们这里灌气。”工作人员说。

    朱先生又去收款台询问另一位工作人员,也是被告知换瓶的那份协议已经不管用了,现在的办法只有以旧换新,空的新气瓶是170元一个,旧气瓶交上,再交140元钱。

    25日下午4点,记者联系到了海港液化气公司徐经理。“我们不是不给换,只要是一直在我们这灌气的忠实客户,气瓶未过报废期都可以来换。”据了解,气瓶的报废期为15年。

    据徐经理介绍,日照市海港液化气公司花在给客户换气瓶的费用已经有几百万了。“有的客户在换上新的气瓶后,就再也没有来我们这里灌过气。”

    “当时的协议中规定,客户必须在我们公司这里定点充气,可是无法保证客户真的这样做了。”徐经理说。目前,有很多更换了新瓶的用户为图方便,把空气瓶委托给一些三轮车司机去灌气,根本无法保证海港液化气公司的客户都是在海港液化气公司灌气。

    “针对朱先生这样的问题,请他来我们这里,经过公司审核后可以更换。”徐经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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