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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在家属院里养猪 10年
四邻深受其扰,城管责令拆除
  • 2011年08月2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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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5日热线消息 (记者 孟凯 廖杰)为赚钱贴补生活,一市民在家属院里开起了养猪场,10年来左邻右舍深受恶臭困扰。25日上午,经过记者联系,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其3天内拆除猪舍,处理掉12头猪。

    8月25日上午,家住兰山区印染厂家属院的刘先生反映,有一户居民在楼下养了十几头猪,蚊蝇滋生,恶臭扑鼻,附近居民平时都不敢开窗子。这个养猪场藏身家属院内已有10年,严重污染了居民的生活环境。

    记者赶到位于市区银雀山路与工业大道交会处的印染厂家属院,拐进家属院东南角时,一股猪粪味便扑面而来。记者走近一看,这里有一个用石棉瓦和砖头砌成的猪圈,面积有二三十平米,分成东西两间,每间猪圈里养着6头猪。 

    “猪圈正对着的楼房平时都不敢开窗,恶臭味随着风吹进房间,很久都不能消散。”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士告诉记者,这家住户不但把养猪场开在家属院内,还养了狗来护圈,至今已经有10年了。

    另一户居民告诉记者,他们曾考虑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个问题,但考虑到跟养猪人一家都是邻里,就作罢了。 

    记者找到这家养猪场的主人张某,他告诉记者,自己家庭比较困难,老伴是退休职工,自己也没啥收入,如果不养猪,全家人就靠老伴1000多元的退休金生活。

    接到记者反映的情况后,兰山城管执法分局城管人员赶到现场。银雀山执法所四中队的王利军表示,小区内不允许私自养家禽、牲畜,张某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

    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张某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3天处理掉所有生猪,拆除私自搭建的棚厦,如逾期不改正,执法人员将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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