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家遭不幸可获临时性救助
菏泽开展临时救助,城乡居民每户每年救助上限分别为2000元、1000元
  • 2011年08月26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菏泽8月25日讯(记者 李德领) 菏泽市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城乡困难家庭,都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民居委会或单位提出临时救助申请。25日,记者从菏泽市民政局获悉,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

    凡具有菏泽市户口,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城乡困难家庭,均可申请临时救助。主要包括以下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在当地低保标准的20%以内);当地政府认为应当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临时救助针对救助对象家庭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特殊性困难的人群,重点包括:因医疗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报销部分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较大,直接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因子女教育(不含自费择校就读)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因遇到突发性、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家庭生活发生特殊困难的;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困难家庭。

    临时困难生活救助原则上每户每年只救助一次。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各县区可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程度实行分类、分档救助,制定相应的救助政策。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市人家装饰大惠菏泽城
微轿“狼图腾” F0尚酷11版
领导“晒”工作大家当裁判
菏泽所有居民楼均要有信报箱
家遭不幸可获临时性救助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