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生孩子花费也能走医保
济南调整居民医保政策,年度支付限额提至15万元
  • 2011年08月30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济南8月29日讯(记者 马云云 邢振宇) 近日,济南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自明年1月1日起,居民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9万元调整为15万元,生育医疗费用将被纳入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项目。

    根据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1个医疗年度内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的最高支付限额由9万元调整为15万元。自2011年9月1日起,将驻济高校参保大学生在1个医疗年度内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的最高支付限额由12万元调整为15万元。

    此外,自2012年1月1日起,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因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分担的标准调整为:在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个人负担35%;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

    通知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因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纳入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包干,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顺产的800元;阴式手术产的1000元;剖宫产的1900元。

    参保人享受前款待遇,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参保人住院生育时,已按规定连续正常缴费参加居民医疗保险1年以上(以医疗年度计算)。参保人应在济南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但急救、抢救及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省十年培训民警87万余人次
我省开评“特色商业街”
新婚夫妻遇车祸疑遭二次撞击
肇事司机身份确认
敢偷我电暖器?给我六千,否则报警!
妈妈别走
生孩子花费也能走医保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