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8月29日讯 (记者 马明 通讯员 黄长庆)为强化源头整治,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29日,滕州市洪绪镇畜牧兽药服务站组织55个规模化养殖场,签订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养殖场郑重承诺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建设各种必要的防疫设施,配备必要的防疫消毒等设备,建立健全畜禽饲养档案、兽药、饲料等各种投入品购进使用台账。积极落实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到规定疫病应免密度达到100%。
同时,严格执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积极申报检疫,做到不检疫不出场,检疫不合格不出场。绝不使用含有“瘦肉精”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和假冒伪劣药品,并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场内动物发生死亡时,立即向洪绪畜牧兽医服务站报告,做到不销售、不转移、不屠宰、不食用的“四不”规定和坚决进行无害化处理等相关防控工作。
若违反承诺,养殖场自愿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相应处罚。因养殖场生产有毒有害畜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或因免疫工作不到位、免疫失败等造成疫情传播流行致使动物大批死亡,养殖场愿意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