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8月29日讯(记者 刘铭)根据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聊城10家企业淘汰落后产能项目获中央财政奖励资金6662万元,奖励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
10家企业中,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和聊城昌润东城热电有限公司淘汰落后发电机组获得财政奖励5513万元;东阿东昌水泥有限公司淘汰落后产能获得财政奖励880万元。获得财政奖励的淘汰落后生产项目还涉及铁合金、电解铝、酒精、印染、造纸和制革行业的相关企业。
奖励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确保用于企业职工安置、转产、化解债务和政府强制淘汰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