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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明起检查教育乱收费
违规收借读费赞助费将被严处
  • 2011年08月3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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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8月30日讯(记者 崔滨) 新学期开学在即,9月1日起,省物价局将按国家发改委要求,开展为期3个月的教育收费检查。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各种名目的赞助费,培训班以及民办高校的违规乱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和查处,相关违规事件责任人,除在经济上从重处罚,还要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此次检查的重点为市民较为关注的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的行为,继续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的行为。

    同时,此次还将重点检查公办高中以借读生、民办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又向择校生收取学费的行为;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占坑班”(通过参加学校直接或变相组织的培训获得入学便利)乱收费的;检查免除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落实情况。

    在高等教育领域,将重点检查未达到“四独立”标准并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改制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乱收费的行为;不符合民办学校认定标准要求,执行民办学校收费政策的乱收费行为;经清理整顿转回公办学校仍按民办学校标准高收费的行为。

    省物价局表示,市民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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