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通讯员 李晓杰 刘吉庆 记者 王倩) 商河一村民驾车撞伤他人,却拒绝赔付。一位好心的退休教师在调解过程中突发脑溢血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在民警教育下认识到错误,并给予双方赔偿。
2011年7月的一天晚上,商河县张坊乡张峰(化名)的女儿被一辆农用车撞倒,腿受重创,治疗花掉医药费1万余元。8月初,交警认定司机李某负全责,但李某却表示自己无力承担高昂的医药费,拒绝赔付。民警多次到肇事司机李某家做工作,李某百般抵赖。
张峰于是找到与肇事司机李某同村的退休教师李正(化名)帮忙解决此事。李正多次到李某家商议此事,李某随口答应先行赔付给张峰1万元钱。李正高兴地将此事告诉了张峰,张峰放弃了将此事诉诸法律。
然而后来李正也多次催促李某赔付,李某总是找各种理由推托,后来更是避而不见。
在最近一次与李某交涉未果的情况下,走在回家路上的李正突发脑溢血,后经医院抢救不治身亡。李正家人到李某家欲讨要说法,引来村民围观,现场聚集人员越来越多,有村民报了警。
张坊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先安抚李正家人,然后又做李某的工作。最终,李某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亲戚朋友那里拼凑了一部分钱,分别给予了张峰李正两家相应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