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王倩) 一市民丢失了某商场的购物卡,到商场查询卡内还有300多元余额,当她要求挂失购物卡或者将卡内余额消费时却遭到了拒绝。想到自己卡内300多元的余额,这位市民只能干着急。
8月30日,王女士给本报记者打来热线讲述了因一张购物卡引起的窝心事。据王女士介绍,30日,她到医院看病的时候将钱包丢了,钱包里有某商场的购物卡,卡内还有余额361.2元。王女士手上有之前在这家商场消费的单据,当时立即去商场查询,卡内361.2元的余额一分不少。
“卡丢了,还没来得及消费,这种情况下,我肯定是希望能把卡内的余额要回。”王女士告诉记者,这个要求遭到了拒绝,她又提出将卡内余额消费,也遭到了拒绝。对方的理由是,这些购物卡当时是无记名的,没法核实持卡人的身份,所以目前所有的购物卡都没法挂失,更没法退回余额。
工作人员的解释让王女士感觉很不合理,“购物卡丢了,难道这些钱就永远不能消费了,这是不是太不合理了?”王女士希望本报记者能够关注,并帮她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下午,记者联系了王女士反映的这家商场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直接告诉记者,购物卡丢失之后是没法挂失的,因为这些购物卡都是循环使用,主要是无法确定购物卡真正的持有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止这一家商场,其他商场的购物卡也是这样,即使市民丢失的是已经实名购买的购物卡。某商场团购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实名制的购物卡在发售过程中,一些环节还存在问题,购物卡挂失暂时无法实现,他们也不是很清楚具体什么时候能实现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