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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留头盔“供出”肇事者
男子将人撞成重伤后逃逸,却留下有力证据
  • 2011年08月3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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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30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牟海龙) 撞了人逃逸,周围有没有目击者,肇事者以为人不知鬼不觉,没想到却被他遗弃在事故现场的头盔出卖,最终落入法网。

    8月24日下午1时许,东港区河山镇荆家林村水泥路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位摩托车驾驶人严重受伤,躺在路上,生命垂危。

    接警后,日照交警东港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火速赶往事发现场,伤者已被送往医院,现场只遗留了一滩血迹、一辆摩托车、两个头盔和一个扳手。

    后经伤者家属辨认,黄色头盔不是伤者的。办案民警初步判断,这个黄颜色头盔是肇事者遗留在现场的。

    那顶破旧的黄颜色头盔上清晰地印有“港务局”三个字。

    民警又对头盔进行了仔细检查,从头盔上依稀地辨认出“张某某”三个字。办案民警连夜对事故现场周围村中符合条件的人进行了排查,终于查到了张某某的信息。

    8月25日一大早,民警赶到河山镇璇沟子村张某某家。张某某并不在家。据其父亲讲,张某某在外打工,已多日未回。

    随后在与村里人闲谈时,民警得知,张某某好像在干扎脚手架的活。这与现场遗留的扳手相吻合,张某某肇事逃逸的嫌疑愈发明显。

    8月25日中午12点,迫于压力,张某某到河山派出所自首,对肇事逃逸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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