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0日讯(通讯员陈俊涛 穆玉霞 记者 于荣花) 博兴县庞家镇的房先生去年10月份在某电动车专卖店花1950元购买了一辆某品牌的电动车,没到半年,电动车电池却变形、使用时间也变短了。房先生找到商家要求免费更换电池,商家却称,入秋之后,天气变冷,电池使用的时间会缩短,这属于正常现象。
今年3月份,房先生正要骑车去上班,插入电动车钥匙,电源指示灯却不亮了,他感觉很纳闷,因为从充满电后他就骑过一次,而且路程不远,电量应该足够才对。房先生急忙推车来到专卖店,经维修人员察看后发现,原来是连接电瓶的电源线焊接头掉了下来,维修人员很快就给焊接好了。
可是,到了8月份,房先生发现电池充电后变形了,而且使用时间变短了。他又找到商家要求免费更换电池,但商家称,入秋之后,天气变冷,电池使用的时间会缩短,这属于正常现象。还说电池变形是因为充电时间过长造成的,房先生应自己承担责任,不予保修,如果坚持更换电池的话,也只能选择付费。但房先生认为给电池充电,是严格按照厂家提供的说明书操作的,没有任何失误,以前电池就出现过焊接不牢的问题,这说明电池存在着质量问题。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他于26日拨打了博兴县消协的电话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商家取得联系,了解了具体情况。经了解,房先生投诉的事情属实,而且电动车还未出一年保修期,商家应当为电瓶的质量负责。在执法人员的耐心沟通和调解下,最终商家为房先生免费更换了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