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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停车场突然来了收费人》追踪报道 德蒙广场停车收费人又来了
5000㎡的广场,到底该属谁
  • 2011年08月3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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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场上的收费人。本报记者 孙国祥 摄

    本报8月30日热线消息(记者 杨万卿)本报8月5日《免费停车场突然来了收费人》一文报道东风街新华路口西北角的德蒙商务广场楼下突然出现收取停车费人员,并引发争执之后,时隔20天,两个年轻人来到德蒙商务广场物业办公室,称29日将再来收费。

    30日,德蒙广场物业办公室姜经理告诉记者,两个年轻人自称是一个名叫顺浩中介服务公司的业务员,专门负责德蒙商务广场停车费收取权向外承包的工作。

    记者了解到,德蒙商务广场物业方面已经得到开发商确认,广场面积5000m2,包括东西130m,南北不到40m的场地都属于开发商买下的地界,现已属商务楼上的业主所有,业主上交的各项费用中已包括院子及外面停车位的公摊费用。这些收费人能提供顺浩公司提供的发票和收据,但依旧不能提供合法经营许可证件。

    随后记者拨通了顺浩公司业务工作人员邓先生的电话,了解其公司所办理的潍坊市停车场费用收取承包的中介服务。邓先生告诉记者,公司可以出具交警支队所提供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和物价局告示牌,但是全部带到收费处又很不现实。邓先生又说,自己只是公司底层的业务员,不参与公司上层同交警支队关于停车费收取事宜的具体协商,也不清楚具体是交警支队哪个部门参与了这个决定。

    在潍坊市交警支队交管科,记者了解到,市里关于停车场经营办法还未出台,现在正处于一个规划调整的过渡期,但现有规范停车场秩序的文件《潍坊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中有关于不同停车场所费用收取问题的明确规定。“内部停车场是指利用道路红线以外本单位或本居民小区自有土地建设或租用其他土地建设,供本单位、本居民小区车辆停放的场所或私人车辆停放的场所。”根据《办法》关于停车场收费管理问题的规定,德蒙商务广场属于开发商自己买下的土地,停车场的收费事项由该商务楼物业管理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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