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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因讹诈伤了救助者的心
  • 2011年09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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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旭松

    据央视报道,8月26日,江苏如皋司机殷红彬在驾驶公交车途中,停车搭救一名骑车侧翻的石老太太,反遭获救者诬陷为撞人。幸亏公交车的监控录像将救人的过程清晰记录下来,据悉,得知有这段录像后,石老太太表态将道歉。

    此次事件中,热心司机殷红彬既幸运又不幸。幸运的是公交车的监控录像清楚地录下了救人经过,还其清白。不幸的是,本是一片好心,却惹来一身麻烦。试想,如果没有监控录像这铁的证据,殷红彬真是百口难辩。此刻的他要么遭受舆论压力,赔钱了事,吃哑巴亏,要么坚持洗刷清白,弄得身心疲惫。救人反被诬陷,而且此类事情屡见不鲜,需要反思的是当代的社会道德标准,真的堕落到如此地步?

    我们从小就知道,中华民族有着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良好美德本该发扬光大,可事与愿违,传统美德被个别现代人颠覆,君子做事,小人作祟。法律人士劝告做好事时,留好救人证据,以免遭遇诬陷。本就不图名图利,只想单纯做好事,却弄得如此复杂,难怪不少人选择袖手旁观。

    光天化日之下,向施救者讹诈,此种行为,无异于诈骗。揣摩讹人者心态,无非以下几种。第一,运用这种下三滥手法讹人,无非是为了骗钱,这种不劳而获的思想在现在金钱至上的大环境下生根滋长。第二,此类事情发生后,更多的局限于道德层面的批评,国家法律对此还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第三,不是每个施救者都像殷红彬有录像作证,讹人者会巧妙利用社会舆论,老太总比壮汉更容易赢得公众的同情心。第四,信息爆炸年代,事件如此多,救人反被诬刚被关注,下一个吸引眼球的事情就将公众目光夺走。在民众忘记的同时,当事人重操旧业,去往别处故技重施,也未可知。

    此类事件多次见诸报端,他人有难,是否还应出手相救?殷红彬告诉我们,救人不后悔。和谐社会风气中有几粒尘埃使坏,但好人毕竟占大多数。好人好事需要舆论导向旗帜鲜明的引导,对于恶意利用别人善意的做法,也应当给予有力的打击。只有更多的人出手相救才能更加彰显社会正义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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